保护地友好基金重点为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也可以是促进保护地友好发展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民间组织、个人等提供资助,以促进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想获得资助者请下载“PAF资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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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参照:《保护地友好发展指南》
《保护地友好实践资助项目总表》
发起方:保护地友好(北京)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助对象:重点为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也可以是促进保护地友好发展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民间组织、个人等。
资助金额:每月最高4000元 “可多次申请资助”
项目目标:促进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
资助参照:《保护地友好发展指南》
咨询电话:13263469454
申请书及报告发送地址:youhao@baohudi.org
了解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信息:www.baohudi.org
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实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友好产品相关项目优先)
自然保护地友好的生产和社会活动;
与保护地友好产品形成有关的设施购买建设、包装和宣传设计、产业链形成等活动;
提高保护地友好发展能力的教育、培训、交流、组织发展等活动;
保护地友好实践经验宣传和交流等活动;
当地社区组织的保护实践活动;
社会公众组织的支持保护地友好发展的活动。
每月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
每月5号为当月申请截止日期,选择最符合保护地友好理念的申请项目进行资助。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支持函的项目申请优先;
每月10日公布当月资助项目,当日发放资助金;
资助金须在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10日以前使用;
获得资助者,须在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20日以前提交报告,详细说明行动内容(附照片和录像)、实施结果和资金使用情况(附电子版本的发票、收据)。如不能及时提交报告,提供详细合理说明后可延期;
任何个人或机构可反复申请资助,但只要有一次未按时提交报告,将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每月资助项目及上月报告将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本资助决定权和解释权在保护地友好(北京)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