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友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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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 PAF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13989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是必然趋势

<解焱博士视频>


“保护地友好(PAF)”是指在自然保护地及周边采取对保护管理有利的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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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是人类生态安全的底线,是人类长期生存发展的核心生态基础,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发展应当采取与所在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相一致和协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国家应建立相应的规划、政策、认证、管理、资助等措施来推动、支持和鼓励当地的友好发展,从根本上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保障当地社区从保护中获益,促进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让社会各界都成为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


截止2020年年底,全球自然保护地陆域覆盖面积达到17%,海域16.8%;我国自然保护地1万余处,覆盖陆域18%,海域4.1%。但长期以来,自然保护地内盗猎、砍伐、人类干扰、商业开发等破坏活动时有发生,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中国乃至众多国家生态保护。多年来,很多保护地管理机构和民间保护组织与当地社区一起,积极探索对生态友好的发展方式,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为保护地友好发展做出了卓越的示范和引领。

2013年解焱博士提出了“保护地友好”计划,并带领团队开展实践示范和理论研究,宣传世界范围相关机构和国家的良好实践。该计划坚持公益目的,采用商业手法,努力将良好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融入到社会经济价值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生物多样性不受社会关注、以破坏生物多样性为代价获取利益的发展方式。该计划多年来致力于支持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的友好生产,建立严格的产品品质控制体系,搭建销售平台,在实现保护目标的同时,为消费者生产值得信赖的、自然健康的农副产品和文化旅游产品。

 

“保护地友好产品”是在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生产的,有利于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目标实现的产品,包括农副产品、手工艺产品以及旅游文化产品等。

保护地友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所在地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

  • 有利于推动当地社区参与和支持保护管理

  • 有利于推动全社会重视并参与生态保护



推动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的倡议

2018年12月7日贵阳

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已经威胁到人类生存和发展,而自然保护地是全球公认的应对生态退化的最重要手段,因此,生物多样性公约设立了到2020年全球建立和管理好17%陆地和10%海洋的目标,根据全球对健康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2030年、2050年的目标必将继续增加,自然保护地将成为全球土地利用面积最大的形式。自然保护地为全社会提供了最核心和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特别对于自然保护地及周边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的发展导致的栖息地丧失、生态退化、盗猎、环境污染等问题对自然保护地构成了威胁。

 

2018年12月6-7日,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研讨会在贵阳召开,来自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民间组织及保护地周边社区的160余位专家、学者、一线人员、社会人士等分享了多年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大家一致认为,应尽快将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的友好发展,即“为了缓解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发展对保护地的影响,积极推动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友好的发展方式”,提上议事日程。同时与会人员意识到,实现和维持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的友好发展,必须得到来自各级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因此,全体与会人员在此共同发出倡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


  • “建立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带”纳入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国家战略中,“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矛盾”,在立法、标准、资金、政策等各个方面制定相应的保障机制;赋予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监督其周边友好发展带是否达到友好发展标准的权力,将指导保护地周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和帮助社区开展友好发展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职责;集合政府采购、生态补偿、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绿色金融、生态扶贫等政策,大力支持保护地周边经济带的友好发展。

  • 建议地方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围绕每个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目标,科学划定友好发展带范围,制定友好发展规划;协调各种资源帮助当地社区成立社会组织、合作社、企业等,提高社区的自组织能力,给社区友好发展提供相关理念、技术、能力建设、市场和资金的支持,发挥社区传统文化和知识潜力,培育和激励当地社区主动积极发掘和实施适合当地环境、文化和需求的多元友好发展措施。

  • 通过政府和企业购买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服务等激励措施,让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成为友好发展带的保护、监测、教育、生态科技、培育市场对接能力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生力军;支持社会企业,结合社会公益目标,推动品牌建设,创新生态公平产品,示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市场转换与增值。

  • 搭建友好产品与企业对接平台,倡导友好产品理念,设置友好准入机制,推动企业参与,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得到有效转化、增值和实现,支撑友好发展;

  • 全面宣传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性和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理念,让越来越多公众(特别是远离自然保护地的),能够通过购买和体验友好产品与服务,感知、支持、参与保护,成为生态保护的强大社会力量。


全面推进和实现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不仅有利于完成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保护重任,而且可以将生态保护的成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市场化,让周边人民分享保护成果,让远离自然保护地的人们通过享受和体验这些产品和服务参与到自然保护中来,建立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地的支持系统。



保护地友好理念的提出者解焱博士,是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执委,国际自然保护地联盟首席科学家。

  • 1994-2004年,担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生物多样性工作组联络员,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研究;

  • 2000-2009年,组织评估了中国一万多个物种的濒危状况,编制了《中国物种红色名录》(4卷);

  • 2005-2012年,担任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主任,在东北虎、藏羚羊、扬子鳄等濒危物种保护以及控制野生动物贸易等方面取得良好进展。

  • 2000年开始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2004年编制了中国第一本自然保护地方面专著《中国的保护地》;

  • 2012-2013年组织100多位专家,研究起草了《自然保护地法(专家建议稿)》,对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 2020、2021年,负责或主要参与了国家林业草原局国家公园办公室委托的《国家公园法》研究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国家公园事权划分、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经费和人员需求研究、多方参与机制研究等专题。负责和参与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委托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员和经费需求评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计划研究》、《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机制》等研究专题。

  • 2013年提出了“保护地友好”术语和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友好的发展方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通过科学规划推动企业和社会参与生态保护,推进自然保护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组织编写并推广《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操作指南》和《保护地友好村寨发展指南》。

 

解焱博士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27年,在业内具有比较广泛的影响力。她的研究引导了新的保护理念的传播,包括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种、天然植被恢复、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制定、中国生物地理区划等。编著了《保护中国的生物多样性》(2001)、中国第一个市级保护规划《都江堰市生物多样性策略与行动计划》(2003)、《开发建设中的生物多样性原则》(2001)、《中国的自然保护地》(2004)、《中国物种红色名录》(4卷,2004/2005/2009)、《充分利用天然植被恢复中国的退化环境》(2001)、《恢复中国的天然植被》(2002)、《生物入侵和中国生态安全》(2008)、《中国生物多样性地理图集》(2009)、《在路上》(2017)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