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保护地友好资助猎隼、中华秋沙鸭保护
来源: | 作者: PAF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1969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保护地友好实践资助项目公示


资助理由
猎隼、中华秋沙鸭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球IUCN红色名录濒危等级,该项目区域是其越冬地、繁殖地,长期存在违法盗猎行为,需要重视及保护。


中华猎隼保护地及周边重点

保护鸟类巡护救助宣传行动

PAF2107


1、申请人或机构:东北野战军护鸟团队


2、所在自然保护地:中华猎隼保护地、白尾海雕栖息地、中华秋沙鸭本溪越冬地、雕鸮、游隼、白鹭、苍鹭、鸳鸯繁殖地等


3、相关社区:辽宁省本溪县高官镇三合村及附近太子河流域相关村镇社区


4、申请项目概况

a)  项目名称:猎隼、雕鸮、中华秋沙鸭等鸟类巡护保护行动

b)  项目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及周边地区,主要为太子河本溪段流域

c)  项目目标:巡护打击非法盗猎和售卖、开展野生动物普法宣教,提升周边居民自然保护理念。


d)  项目与保护地友好发展的相关性说明:

项目区域是候鸟迁徙重要通道,也是猎隼、雕鸮、中华秋沙鸭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越冬地、繁殖地。但由于候鸟迁徙区域较广,保护力量相对薄弱,长期存在违法盗猎行为。


东北野战军护鸟团队,在创始人"爱鸟胖哥"曹大宇的带领下,自 2010 年起护鸟十载,救鸟10万余只,参与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盗猎行动500余次。每年巡护至少十五万公里,先后发展 1400 余名志愿者,在东北各地协助成立了多个护鸟团队,共同协作护鸟。


团队主要行动区域为辽宁本溪市辐射周边城市和省份,足迹跨越大江南北,全国范围内打击非法盗猎、贩卖野生鸟类,深入乡镇与村庄宣传爱鸟护鸟、普法救鸟,并在辽宁太子河流域鸟类栖息地附近设立救助站,自 2016 年建成以来有最少 5000 只鸟儿从这里起飞,回归蓝天。


多年巡护经验表明,当地鸟类盗猎犯罪多以野味经济及售卖活体做“赏玩” 为目的,根源在于南方吃野味陋习等利益刺激和本地饲养野生鸟类的陋习。同时存在果农、粮农为护果护粮大量架设捕鸟网的现象,反映出周边社区居民仍存在保护意识与法律意识的欠缺。为此,护鸟团队多次在周边村落及花鸟鱼虫市场、集市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捉、 售卖、食用、饲养野生动物”等核心内容,让不打鸟、不卖鸟、不买鸟的朴素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培养社区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从根源遏制违法盗猎者的生存土壤,打击违法盗猎行为。但由于资金紧缺等问题,项目无法最大限度地开展,希望能得到更多支持。


e)  项目计划实施开始至结束时间:2021.12.10-2022.1.1


f)  项目实施内容:

  1. 在辽宁省及周边地区盗猎频发地点开展巡护工作,及时发现、制止非法盗猎行为,必要时寻求执法部门予以打击。

  2. 巡护太子河流域周边村落及花鸟鱼虫市场,推广驱鸟带等无害化防护设施,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捉、售卖、食用、饲养野生动物”等核心内容,提升社区居民法律意识与自然保护意识,促进居民知法守法护法,共同抵制违法盗猎行为。

  3. 计划巡护周边保护地 15 次(3000 公里),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处理,开展科普活动3次。


5、项目预算:

交通费 1700 元(1 元 1 公里)

巡护人员食宿 100 元(50 元 1 人次)

宣教传单印刷 200 元(1 元 1 张)


其中一个猎隼巢位保护地全貌(持续保护时间七年)



东北野战军护鸟队今年救助的猎隼


雪中巡护猎隼栖息地


在此越冬栖息的大群野鸭(该照片中有: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普通秋沙鸭、鹊鸭和斑头秋沙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