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周边友好发展科学规划
来源: | 作者: PAF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70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们可提供自然保护地周边友好发展科学规划的服务,包括自然保护地周边的:

1. 村寨友好发展规划;

2. 自然教育线路规划或;

3. 一个地块友好发展规划;

4. 一个县的保护地友好发展规划;

5. 一个省的保护地友好发展战略规划。

有相关规划工作需要的机构,可通过网站首页联络方式咨询。


处理好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实现保护管理目标的最有效措施。虽然保护地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将不可避免地放在保护地内,但也必须考虑到周围土地和水域的需要,包括农场、森林种植园、养鱼场、矿场和所有其他土地和水利用等,都是保护地综合管理的一部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各种土地用途与途径规划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动态过程,各个阶段都受到各种利益相关者反馈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因此必须采取“适应性管理”的方式。

2.1 建立对自然保护地周边友好发展的支持政策

自然保护地周边经济发展应当采取与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发展模式,必须要优先考虑到保护地目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但是建立和维持友好型的发展方式,不能仅仅依靠当地社区独立实现。当地友好型的发展方式必须要得到来自保护地管理机构、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和支持。有必要把自然保护地周边作为特殊的经济带进行考虑,安排相关的政策和支持,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地的支持系统。这样的特殊经济带管理核心是控制可能导致严重破坏的发展,支持和鼓励对自然保护地友好型的发展方式,包括给社区友好发展提供相关理念、技术、能力建设、市场和资金的支持。以下建议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将极大地推动形成保护地周边友好型经济发展势态:


1)     应将帮助社区开展友好型发展作为保护地管理机构的重要本职工作,作为减少对保护地威胁的重要策略,积极帮助社区提高相关能力、提供信息和渠道等;

2)     应集合政府采购、生态补偿、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绿色金融、生态扶贫等等政策,大力支持保护地周边的友好发展;

3)     帮助当地社区成立社会组织、合作社、企业等,有效解决社区居民生存问题,根本缓解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4)     支持社会企业直接或与当地社区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工作,成为自然保护地保护的新参与主体;

5)     通过政府和企业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让社会组织成为特殊经济带的保护、监督、教育和生态科技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生力军;

6)     通过宣传和品牌建设,培养保护地周边友好产品的经济市场,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得到有效转化、增值和实现,支撑生态友好型发展;

7)     远离保护地的公众通过购买和体验友好产品与服务,感知、支持、参与保护,成为生态保护的强大社会力量。

通过合理规划,建立保护地管理机构与周边经济友好发展之间的密切相关性,以便减少当地发展对保护地的威胁,并通过改善当地人民经济收入,提高他们支持保护的积极性和参与力度,调动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

2.2 对周边相关发展区域进行整体规划

每个保护地都有各自不同的保护管理目标,针对不同的主要保护对象和需要实现的生态服务功能,比如森林、水源、湿地、鸟类、兽类、生物多样性等等不同类型对象,有着不同的需要实现的保护目标,因而,对周边友好发展方式和要求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有的可能专注在水系完整性保护,有的为旗舰物种提供适宜栖息地或者缓解野生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冲突,有的着重于代表性生态系统(热带雨林、草原或者湿地等)的整体保护。保护地周边特殊经济带划定的形状或者范围都会根据保护地的目标进行规划。比如湖泊型的保护地,为湖泊提供水源的区域对湖泊的生态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这个特殊经济带可能需要更多划在这些水源地,保障干净的水资源流入湖泊。对周边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应当围绕具体所在保护地的管理目标,确定因为周边发展对这些目标实现构成的威胁(包括潜在的威胁),做好景观规划,设计一系列措施、计划,有效地实施。

要实现友好发展,就必须就对保护地存在较大直接影响的周边范围,围绕保护地的管理目标,开展生态评估工作,在制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制定这些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生态评估工作需要与当地多方利益相关者(政府、经营公司、当地社区、研究机构、民间公益组织等)进行交流沟通,开展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


1)   明确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目标,了解自然保护地及其周边的生物多样性总体情况与价值所在,理清有哪些重要珍稀的物种(关键种、旗舰种、伞护种和指示种等)和天然健康的植被,它们都分布在哪里;

2)   了解周边地形、地貌、土壤、水系,特别是与自然保护地相关联的部分,划定应该考虑的影响自然保护地的周边区域范围,了解这些区域地理的优势、独特性、脆弱性;

3)   了解这些区域的人类活动类型和情况,分析当地珍贵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保护地面临什么人类活动的威胁;

4)   根据生态特征、重要性、应当限制的发展活动等,对周边区域进行分区,根据生态保护和恢复的需要建立分区管理制度。例如,潮间带、沿海区域、河流和湖泊沿岸等等,往往都是生态非常脆弱的地方,当地分区管理应特别有利于这类系统的保护需要。这些地方维持良好的生态健康会是生物量和生物多样性产出多的地方,同时也是对游客最有吸引力的地方;

5)   提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保护措施,生态恢复区域及恢复方法,农业发展的建议,生态旅游发展建议,发展承载力分析等;

6)   在这些生态评估和保护建议基础上,再制定开发规划,包括道路、建筑、其他基础设施、农业等。确保各个发展项目从一开始就把生态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发展计划,在实现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


2.3 围绕水生态进行规划管理

水是保护地管理和周边友好发展的关键。水管理最理想的应该是在流域规模进行。每个流域范围通常都有许多用水者,他们都有合法的水需求:当地农民、下游农民、水电设施、家庭用户、渔民和工业用户等等。流域可以相对较小,许多只是森林保护地的上游。有些流域在一个国家范围内,也有的跨越几个国家。了解流域的规模有助于资源管理者考虑河流所提供的各种生态系统服务和功能。应当增加经济方面的考虑,以帮助这些服务和功能的价值在协调发展的谈判中得到充分体现,才可能实现河流及其自然保护地的最佳管理。需要回答的问题包括:


1)    何时应该将水库周围的森林作为保护地进行管理,以便降低水土流失速率?

2)    应当分配多少生态水流量,以便河流能够继续提供全面的生态系统服务,包括给保护地提供服务?

3)    可用水的不同使用方式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是什么?

4)    在特大降雨或干旱时期,应如何管理水库系统?


所有这些问题都将需要与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对话,如果流域规模考虑得足够大,纳入整个河流水源地,对话将更加有效。保护地通常对上游流域负有更多责任,它们在回答这些具有广泛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问题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4 社区参与规划

自然保护地周边的友好发展的主体是当地社区,保护地产生的利益需要与当地社区公平分享,确保社区居民为自然保护牺牲的发展权利,能够从保护成果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只有当地社区能够从保护中获益,才可能停止盗猎、砍伐、过度利用资源等破坏行为,支持和帮助自然保护地的有效管理。价值很大但往往被低估的一种文化资源是传统生态知识,这类知识都是长期(有时延续了许多代人)生活在保护地生态系统中获得的。保护地周边的发展规划,需要对社区如何参与进行规划。

1)    根据事先和知情同意等概念,建立参与保护地管理的机制,以及与保护地管理机构的沟通渠道(特别在规划阶段),这种参与将有助于减少当地社区对保护地威胁,并促进参与保护工作;
2)    设计创新的金融形式,如生态系统服务支付等,为保护地及其周边社区提供利益。这包括对保护地管理和当地社区提供一些发展方面的支持和培训;
3)    在保护地内和周边的社区推广对保护友好的生产方式,如农林生产方式,给当地人民带来利益,同时加强传统的保护工作;
4)    需要认识到传统治理的价值和当地对保护的贡献,并设法将这类传统生态知识纳入现代管理(和旅游发展,因为游客往往对生活在保护地及其周边的人民,包括少数民族感兴趣);
5)    收集整理传统生态知识和其他与保护地相关的古老智慧,将这些知识纳入供游客和学校游客使用的交流材料中。此类生态知识可应用于解决现代问题,如适应气候变化、极端自然事件和人类健康(例如森林内的药用植物)。